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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黑名单取消了?!这个锅谁来背?

2017-05-26 白杰 刘洪亮 ABC安全

上图来源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官方网站,这个消息在自媒体散播开的时候,不少人又开始断言:黑名单制度不实施了、政策总在变、安监总局出尔反尔,去年还说要进一步加强黑名单制度呢......甚至有人由此得出结论,各地的黑名单制度也要取消了......


其实,如此的言论让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无形之中又背了一次黑锅!

我们不妨一起分析下:首先,黑名单制度远至2009年就有类似报导,但彼时尚未通过文件确定此名称。详见下图:

可以确定这个时间,“黑名单”只是媒体的称呼,而且当年央视大裤衩的大火可是位列居“XX名单”之首。


时至2015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委办〔2015〕14号)正式印发,文件的层面确定了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继尔,2016年又有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管理的通知(安监总办〔2016〕41号)》。


而刚刚发布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废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唯一可能正确的原因在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之后,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联合印发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号)也正式印发并实施,其实关于等于被惩戒行为之间有若干不同规定,为了确保政令一致,避免两个“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文件冲突且确保实施,从而把原安委办印发的文件废止。


综上,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不仅继续实施,而且要求更严!

这个“出尔反尔,政策多变”的黑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不背!安全监管总局不背!各级地方更不会背!当然,可能那个进一步的文件也是需要废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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